法律问答

如果医院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2024-01-03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出生证明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补办的流程为:1、父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母婴保健法》第二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没有出生证明,申请人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即可。如果是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即可办理出生证。其中《出生医学记录》需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 如果是申请人为了留学或移民办理出生证明:申请人拿户口去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书一般都是中英文本盖章签字。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必须携带的东西有:宝宝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一定是要原件。还要有宝宝的出院发票和小结,以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孩子的姓名一定要已经取好。因为办理后是不再更改的。如果宝宝的父亲不详,可以出示相关证明。而如若母亲是未婚,那么就需要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出的单身证明。而如果是已婚的就要出示离婚证件。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出生证明、人民网-出生证明补办
  • 一、医院有权不给出生证明吗1、医院没有权力不给出生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不给出生证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管医院基于什么理由,拒绝向当事人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都意味着对你权利的侵犯,决定了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二、出生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如下:1、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到当时科室开出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交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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