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李某与林某2008年再婚,2018年李某去世,现林某与李某的女儿就李某的企业年金问题发生争议!林某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李某女儿认为应该是李某的个人财产继承,请问该如何界定企业年金的归属?

2018-08-14 19:0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再婚后财产继承,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只要是配偶,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的,就直接享有了相互继承的权利。不存在还要经过多少年的问题。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个别属于个人所有的以外,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因此,你的爷爷只要办理了结婚的登记程序,就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对方就能依法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对于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顺序人,有第一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因此,被继承人的父母、女儿都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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