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才一岁6个月,因为我们感情出了问题。就把儿子判给我了。但是他接到判决书的当晚一家离开了本地,并且带走了儿子。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我前夫本人还在工作,完全能找到。我已经找了法院,但是法院找到他本人时,他明确表态说说不可能把孩子送回,也没人找得到,法院说这样没办法执行,是不是找不到孩子在哪就无法执行?那还有什么办法能帮我找回孩子呢?孩子现在也不是我前夫在带,他把他父母和孩子都藏起来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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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的判决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男方将孩子带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执行帮助要回孩子;具体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具结悔过、或者拘留等行政措施督促男方履行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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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