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讨债需要哪些材料

债务追讨
2024-01-03 12: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债要具备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合法合理的讨债需要一些证明文件: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讨债时,需要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证明本人的诉讼主张,例如提供借款合同、收据、借据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