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恶意扣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3 14: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劳动合同,双方也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口头谈的跟招聘简章上一样,没有提前通知就扣了好几百,你们虽然没签合同,但已经是事实雇佣关系,你要保存工资信息,雇主没有正当的理由就不能扣钱,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局去投诉!
  • 用人单位无故扣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就该争议向劳动局举报或者向仲裁局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