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请了事假,领导不批准,要算我旷工一天,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吗

2024-01-03 14: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假领导不批准算旷工,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二,没有正当理由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把制定旷工处罚权交给了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 法律分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员工不能来上班,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请假,或者直接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提出请假需求。如果员工旷工,可以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要求员工及时到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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