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时候能做工伤鉴定

工伤索赔
2024-01-03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伤什么时间鉴定
    1、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在事故发生之日的30天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 办理工伤鉴定的方式: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资料;若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准备好所需的申报材料,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劳动者工伤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才可以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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