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然后跑路了,回信息也不回。属于诈骗行为吗?

债务追讨
2024-01-03 15: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一般不属于诈骗。当事人因借贷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欠钱一直不还不算诈骗,借款人一直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不是诈骗。如果在借钱(欠钱)时就有欺骗、欺诈的故意,就有不想归还的想法,才可能是诈骗行为。
    【法律分析】
    诈骗,是指以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诈骗罪: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主观上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看客观上是否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
    欠款不还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原因,司法实践中,民事借贷案件借款方改变约定的借款用途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出借方依法可以中止合同并追究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不再发放贷款,但借款方并不应此构成诈骗罪。
    所以欠款不还是不是构成诈骗罪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进行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