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保险赔偿
2024-01-03 15: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
    2、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3、如果车辆只买了交强险,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超出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保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3、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法律依据:《查勘报告》;
    4、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5、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发生车祸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后,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会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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