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户口能下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吗?

2024-01-03 1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可以落在爷爷奶奶名下,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户口可以上到爷爷奶奶名下,所需条件:
    1、父母死亡,户口已经注销。
    2、虽然父母俱在,但因特殊情况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的,如犯罪坐牢,患有精神病,或经相关部门核实,孩子人身受到父母威胁,已经不适合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3、因上学等原因实际与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孩子户口跟老人(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一起,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父母双方是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父母双方户口在外地;因特殊原因,父母无能力照顾子女。
  • 孩子户口不能直接的上到爷爷奶奶名下,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给孩子上户口应当携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材料进行上户口。孩子上户口由父母进行办理,不能直接的上户口至爷爷奶奶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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