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亡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保险赔偿
2024-01-03 16: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的期限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而不同。受害人未满60周岁的,按20年计算;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例如,受害人实际年龄为68岁,则其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当为20年减去8年,即为1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死亡理赔的时间,根据赔偿人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时间支付;
    2、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就可能会比较长时间,因为一审完后,双方还有上诉权,再上诉的话,经过两审一般就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才能出结果。
    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定期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如发生死亡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义务,也不退不已交的保险费。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期、五年期、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或三十年期。
    定期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 死亡赔偿金多长时间能实际拿到,与赔偿人有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时间支付。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就可能会比较长时间,因为一审完后,双方还有上诉权,再上诉的话,经过两审一般就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才能出结果。
    正常走保险理赔的话,全部材料审核完毕,三十天内可以拿到。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