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共场所拍摄店面违法吗,有法律依据吗

侵权赔偿
2024-01-03 19:3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商场或超市属于公共场所,商家出售的商品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漏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家对消费者“禁止拍照”的要求并无法律依据。
    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后实施损害商家利益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了。拍摄者中如有对商家的店铺摆设、布局、设计理念等知识产权做拍摄记录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识产权之嫌,但没有法律规定商家有权力去限制或剥夺他人拍摄公开摆设商品的行为。
    不过,商场或超市内明示的“本商场禁止拍照”条款,如附加“为保护商场的装潢设计等著作权”就没有问题,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却禁止消费者拍照的,则属于“霸王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 如果拍照者只是将从公共场所拍得的照片作为资料收集或自己欣赏的话,这既不违法也不侵权;如果拍照者用拍得的照片谋取了合法或非法商业利益,侵犯的是被拍照者的肖像权;如果拍照者恶意散布、诋毁被拍照者名声,侵犯的则是被拍照者的名誉权。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超市里禁止拍照没有法律依据。
    商场或超市属于公共场所,商家出售的商品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漏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家对消费者“禁止拍照”的要求并无法律依据。
    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后实施损害商家利益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了。
    拍摄者中如有对商家的店铺摆设、布局、设计理念等知识产权做拍摄记录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识产权之嫌,但没有法律规定商家有权力去限制或剥夺他人拍摄公开摆设商品的行为。
    不过,商场或超市内明示的“本商场禁止拍照”条款,如附加“为保护商场的装潢设计等著作权”就没有问题,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却禁止消费者拍照的,则属于“霸王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