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健康证有哪些项目?

2024-01-03 19:3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健康证要检查的项目有:
    1.病毒性肝炎;
    2.疟疾;
    3.伤寒;
    4.活动性肺结核;
    5.皮肤病;
    6.内外科常规;
    7.X光胸透;
    8.其他。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 健康证一般是针对从事餐饮业和家政服务业以及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的体检项目通常包括有常规的内科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等。以及外科检查,普通的肝、脾触诊,以及身高体重的检查。
    另外还要抽血化验是否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梅毒等传染性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七十条: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开展体质监测,对健康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完善与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 办理健康证要检查下列项目: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如果查出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法律依据:办理健康证要检查下列项目: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如果查出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