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起诉离婚
2024-01-03 1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时间仍然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即案情简单的,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案情复杂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离婚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1、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隔六个月,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除外。相关规定是:离婚不被批准需要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改孩子姓氏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改孩子姓氏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 孩子既可以随父亲的姓,也可以随母亲的姓。 姓名是在孩子出生之后有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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