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钱半年不还,还一直骗我

债务追讨
2024-01-03 1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贷款偿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还是不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 行为人向多人欠钱不还的,一般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债权人仅能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对方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了的话,那么可以自己起诉处理。具体而言,这属于债务的拒不承担,因此是可以起诉来处理的,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在起诉时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