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才能断绝姐弟关系呢

2024-01-04 0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不能合法断绝自然的父子关系。但如果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子关系,则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从情感上可以“断绝”。若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子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近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亲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