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如何处理

业主维权
2024-01-04 0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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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停止施工,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全面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
    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原因;
    4、根据问题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处理方法;
    5、根据制定的计划处理事故。以最快、最安全、最可靠的方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解决方式是:如果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该约定有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果是施工人的原因导致的话,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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