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朋友关系的问题

同居
2024-01-04 02:0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朋友关系不属于民法范畴。
    民法是指规定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实行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继承是民法的范畴:
    1、继承方式:法定顺序、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2、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配偶、父母;第二顺利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配偶、子女、父母;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男女朋友之间的恋爱关系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如果男女朋友关系升级为夫妻关系,则会有相关的权利义务,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男女朋友关系在我国并不是法定关系,没有特定权利。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没有天生的权利。当然生活中有困难可以要求他帮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