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可以不申请生育津贴?

2024-01-04 02:3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支付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支付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
  • 一、生育津贴公司一直拖着不给办怎么办1、生育津贴公司一直拖着不给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起诉处理。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生育津贴怎么计算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为: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的三十分之一乘以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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