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拘留37天后,被派出所第二次打电话叫回去有什么问题吗?

2024-01-04 05: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么处理1、刑事拘留37天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3)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 一、拘留超过37天后怎么处理的1、拘留超过37天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3)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 刑事拘留37天后处理如下: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