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一些非常重要的隐私,但也有一些不好的隐私。我们老师去网上监督办公室能找到我的百度浏览记录吗?如果可以,我可以起诉他侵权吗?

2024-01-04 06: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一般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一)窃取、刺探他人隐私(二)擅自披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三)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四)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五)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例如偷看他人的日记、侵入他人的邮箱、私拆他人的信件等等。聊天记录属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老师的偷看的行为应经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一般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一)窃取、刺探他人隐私(二)擅自披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三)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四)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五)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例如偷看他人的日记、侵入他人的邮箱、私拆他人的信件等等。聊天记录属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老师的偷看的行为应经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是遇到怎样的隐私要赔偿?建议和我们详细谈一下解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