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因经商失败,潜逃海外滞留未归,生死不明。7年后,甲的债权人乙是否可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为什么? 假如法院宣告甲死亡,但甲之妻丙、子丁均明知甲实际上未死亡,在以甲之财产清偿所有债务后,尚有价值100万的珠宝,妻丙、子丁变卖后平分所得花用殆尽。 之后不久妻丙即与他人结婚生子。5年后,甲返回故居,撒销死亡宣告。试问: 丙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为什么?丙丁是否应将变卖珠宝所得之100万元返还于甲?为什么?

婚姻债务
2024-01-04 06: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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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 申请死亡宣告的条件有:
    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其原来的住所地、居所地等活动范围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的效力是什么:
    1、财产关系,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债权债务要进行清理,继承关系开始;
    2、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可另行缔结婚姻;
    3、子女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可单方决定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一、什么情况下宣告死亡
    1、一般以下情况下宣告死亡:
    (1)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宣告死亡的效力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财产关系,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债权债务要进行清理,继承关系开始;
    2、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可另行缔结婚姻;
    3、子女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可单方决定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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