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当月只工作三天,公司是否有义务缴纳

2024-01-04 06:3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劳动者只干了三天,劳动者仍然有权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只要当月员工在用人单位上班了,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如合同有约定不缴纳的,亦属于无效约定。如果一个月内在两个单位上班的,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好社保费用的交纳事宜
  • 您好!理论上,自员工入职用人单位第一天起,就有权享受社保相关权益。但在实操过程中,单位往往每月只有固定日期统一缴纳保险费用,对于在此日期之前离职的可能就不再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