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知道名字,能不能找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

2024-01-04 08: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籍地址查询的方式如下:1、直接查看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就会有户籍所在地的信息,其户籍所在地便是在本人姓名单页上显示的籍贯;2、到派出所查,如果当事人户口发生过迁移,但是身边又没有户口本时,或者不确定自己所查询的户籍所在地信息是否正确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派出所,在户籍办公窗口让工作人员查户籍所在地的信息;3、网上查询。需要在网页上搜索身份证号码归属地查询,并点开正规的身份证信息查询网页,以免信息泄露,在网页上查询户籍所在地信息时,不可以查询他人的信息,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户籍地就是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详细信息就是户籍,包括所居住的省市县乡及更小单位的管理范围。户口是一个人出生时最先确定其身份的重要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根据《户籍管理条例》,公民应当填写户籍所在地,并填写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城镇户口应填写:某市(县)某省某区。农村户籍应当填写:某省、某县、某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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