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假如村里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4-01-04 08: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 不可以,要去街道办。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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