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媳发信息打电话辱骂婆婆,算不算损害别人的名誉权

2024-01-04 09:0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打电话辱骂他人算犯法。首先要看是偶尔的或者经常的,若经常这样,应该录音取证。虽构不犯罪,但可报警。公安部门或对他教育的。电话里辱骂他人,没有在众人面前损害其声誉,如果骚扰不断,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报警,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打电话辱骂他人算犯法。首先要看是偶尔的或者经常的,若经常这样,应该录音取证。虽构不犯罪,但可报警。公安部门或对他教育的。电话里辱骂他人,没有在众人面前损害其声誉,如果骚扰不断,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报警,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电话辱骂他人的,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被侵权人可以先通过录音固定证据,找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情节严重的,会涉嫌触犯刑法,成立侮辱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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