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原唱没有注明未经允许禁止翻唱的情况下,可以翻录吗?

著作权
2024-01-04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翻唱不是一定算音乐侵权的。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普通人翻唱一般不需要版权。但若当事人出于商业用途或者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翻唱的,则需要版权,否则将涉及侵犯著作权,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被侵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络翻唱歌曲一般算侵权。但仅限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翻唱的情形。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注明了作者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三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第四十四条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