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做笔录必须由监护人签字吗?

2024-01-04 09: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成年做笔录不可以自己签字,首先,未成年人可以不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二,在未成年的被询问讯问的时候,应让其监护人在场,一把由监护人代签字。其三,不签字,不影响笔录的效力,只要在笔录上面作出“不签字的说明”。综上,未成年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行为本身无评价的实际意义,即没有认定笔录效力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 未成年做笔录不可以自己签字,首先,未成年人可以不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二,在未成年的被询问讯问的时候,应让其监护人在场,一把由监护人代签字。其三,不签字,不影响笔录的效力,只要在笔录上面作出“不签字的说明”。综上,未成年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行为本身无评价的实际意义,即没有认定笔录效力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 未成年做笔录要监护人在场。在讯问和开庭时,出于对未成年的保护,在其接受询问以及开庭等情况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