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开一辆老年代步4轮车,在公路上一个可以转弯的十字路囗左转弯,在转弯过马路的时候,这时对面开过来一辆宝马车。可能对方看到前方有车过马路,对方开过我父亲车的前面碰到石柱导致车前面碰坏。我父亲的车这时候刹车碰在了对方的车尾,把尾灯处碰坏了。对方的车有200万保险,我父亲的是电瓶车没有保险。现在交通警察处理判定要我父亲出百分之五十的修车费给对方。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我父亲是怎样的一个责任。应当赔对方全部碰坏车辆百分之五十的修车费,还是只赔对方车尾灯的修车费?我父亲在这个事故中应当负多少责任?对方的修车费应当保险公司全赔还是要我父亲出一半?希望解答一下感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4 09:58: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