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是从1997年2月,在一单位干临时工上班,直到现在2019年2月,整整22年,从没签过合同,也没有交养老金,之前发工资都是签字,从去年开始,给我们临时工才办了银行卡,请问?我要是走法律程序,都需要准备什么?

2019-06-26 22:3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一个月内要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合同里要写明工资怎样计算。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都应依法发放工资,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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