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养权变更双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公证
2019-06-26 22:5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的具体规定,买卖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若是特殊原因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先办理公证时,需要遵守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准备材料
    买卖双方准备好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或其他建设规划证等)、土地证(或土地手续)、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申请公证
    买卖双方带着上述材料到公证部门申请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真伪,问询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自愿买卖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事项,确认无误后受理,进入调查程序;
    公证调查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开始调查公证规定的事项,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规划管理部门等单位)调查该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是否有民事纠纷等;到房管部门调查是否在抵押状态、是否有第三者争执权利等事项,并问讯笔录,登记在案;
    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问询、调查核实、分管人员批准后,对符合公证法规规定的依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收取公证费;
    领取公证书
    买卖双方缴纳公证费后领取公证书,按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交付房屋、房款等事项;之后准备材料,寻找时间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原则上,除上述情形以及发生严重危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抚养权通常不发生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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