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谈恋爱互赠的礼物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同居
2024-01-04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赠送礼物分手是否可以返还要依据实际赠送礼物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具有特殊数字含义的赠送或者在特殊的节日赠送的礼物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基于恋爱关系赠送的高价值礼物或者该礼物的赠送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分手后可以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情侣在恋爱期间互赠礼物的,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恋爱赠送礼物分手一般不可以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但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