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一所大学在有半年就毕业了,现在学校给我们学生们安排了半年的实习工作,但是我们只是学校以廉价劳动力把我们给当地的大小单位,但是我们要是不签合同的话,校方就不给我们发放毕业证,像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属于合法的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7 01:1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取得毕业证不能“实习”;单位做法不合法。

    (1)实习生的身份应当是在校生,对已毕业的来说,不存在“实习”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
    毕业后,题主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从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单位应当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要积极主动与劳动者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能因为劳动者不愿意签而放弃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以劳动者口头或书面承诺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而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否则,用人单位均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耐心细致做好劳动者思想工作,促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确实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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