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邻居乱扔垃圾。垃圾桶他不扔,他就扔在离垃圾桶5,6米处的我家大门囗对面。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现在我已准备安装监控。

业主维权
2024-01-04 15: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里有人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被从楼上扔的矿泉水瓶砸伤,找不到谁扔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是补偿义务人不愿意补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被从楼上扔的矿泉水瓶砸伤,找不到谁扔的,处理方法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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