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中药店要什么条件

合伙企业
2024-01-04 1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3、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个人开药店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3、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
    4、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 开药店要的手续是: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4、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是:
    1、药店内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药店内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