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的,他前前后后找我借了30,000。现在不还我,钱是谈恋爱期间借的,我怀疑他是一个以恋爱为目地的骗钱的。这个可以报案吗?

债务追讨
2024-01-04 1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男女朋友之间借钱的,可以写借条,并将借条保存好,以防止后期对方不还款。借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主要证据,在和对方协商不还款的情形的,可以作为主要证据起诉法院要求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1】如果对方明确表示借钱的,您有权要求返还;
    【2】如果您为了恋爱为了取悦对方,自愿为对方花钱且钱已经花出去了的,您就不能要求返还;
    【3】如果对方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您的钱财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您有权要求对方还钱。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如果能真实证明借款关系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还应当提供本人的手机原件以便法庭对该证据予以查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相互借款,在恋人之间虽然常见,但绝大部分出借人都不好意思开口要恋人打借条,觉得这样做是对双方感情的不忠贞,或担心对方怀疑自已看钱太重。这些思想最终酿万恋爱不成的财产纠纷。
    由于上述情况的发生,致使出借人的权益很难受到保护。如果有借条,是小额的则追回的可能信较大,但是若金额巨大,如只有一张借条,那么案件本身会因对方的一些抗辩而变的错综复杂。
    如果没有借条,只有付款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那打借款纠纷的案子会因没有借条而变得复杂,常见出现不当得利纠纷或者其他案由。
    因此,对于恋人的借款,尽可能做到亲兄弟明算帐,让对方出具借条是最起码的要求,而对于金额较大的,除出具借条外,还应通过银行汇款比较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