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海南海关扣住的货还能追回吗

海关商检
2024-01-04 1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没收后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用于公益事业的用于公益事业;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后,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 海关可以对出入境货物和载具进行检查,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予以扣留。同时可以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调查违法行为,检查藏匿场所,必要时可以拘留走私嫌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如下:当事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并提供担保;由海关依法受理,并扣留货物,书面通知权利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第十五条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