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我那些证件还在交警队,我已经垫付了5千多的医药费,如果对方不来处理我保险公司假如过了一年是否有赔付我

2019-06-27 06:1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 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到最后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把这1万元计算在内的。
    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着的要打120急救。
    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发,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