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封店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查封店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得到报批,之后得有现场笔录,当事人得在场,不在场的得邀请当事人到场,若果当事人确实不能到场的,邀请见证人,之后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清单。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二、办理查封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查封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国家有权机关提交的生效法律的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嘱托文件(原件);2、委托查封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原件);3、送达查封文件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原件)。查封房子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通知书;2、办案人员出示法院工作证,分不同情况查封:查封已核发房地产证的,要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的查册表;被查封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要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明细表;是土地的,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土地权属,交书面结果;3、国土房产部门查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