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到期了,但取暖费用还没有用完,只用了一个多月,剩下的取暖费房东该不该退?

2024-01-05 06: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口头约定的租赁合同也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当初租赁时你是否与房东曾约定未到期房租退还等事宜?如无约定,也可以“不当得利”诉至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剩余的房租费。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可以和现在的房东联系(或者通过中介和房东联系),明确到期后不再续租,但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又不能及时搬家,应和房东协商向房东支付一定的保管费或者按日租金交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最终租金损失太大而房东又不愿意通融的话,诉讼也不失为一种维护利益的途径,法院一般会基于公平原则,要求各方对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款,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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