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0立案已经一个月了,如何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024-01-05 07: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案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知道案情的进展:1、刚立案的,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2、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它地方。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 查询方法有两种,一是找到法院传回来的案件传票上的电话,然后打过去咨询即可;二是可以用手机登录N(您的所在地)法院的网页进行查询即可。刑事案件档案和材料的保密性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只能由辩护人、家属向案件的经办法官、书记员询问案件进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报案人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1)报案人对案件事实有如实反映、陈述的义务,诬告、作伪证以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案件无关的问题,报案人和证人有权拒绝回答;(2)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供自书材料;(3)报案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认为笔录有误或者遗漏的,有权要求更正或者补充。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报案人,调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报案人逐页签名、捺指印。报案人拒绝签名或者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4)先行登记保存期间,持有证据的报案人不得损毁、转移、丢弃证据;(5)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的隐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的办案进度是不能随意查询的,可以去公安机关向办案的人员询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