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投诉那些通过关系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

2024-01-05 08: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2、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或拥有闲置住房的;3、购买机动车辆,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4、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电器机动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5、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价值物品的;6、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或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7、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8、外出务工一年以上或符合就业条件而无正当理由游手好闲不参加劳动就业的;9、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的;10、领取退休金或子女有赡养能力的;11、群众反映强烈、经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12、通过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家庭收入连续6个月超出低保标准成功脱贫的;13、弄虚作假,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当事人,是低保户。而该当事人要持有相应的户口,且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要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才能依法享受该待遇。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