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不回家,不让见孩子

子女抚养
2024-01-05 08: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还没离婚的,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扶养人,都有抚养权,一方无权禁止另一方探望或者抚养孩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离婚了坚持不让对方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应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并且约定了探视方式或约定的不明确,都必须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抚养孩子一方协助执行。
    另外一种是在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外一方探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 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还没离婚的,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扶养人,都有抚养权,一方无权禁止另一方探望或者抚养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