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之前,父母把所有的钱都给儿子买了房子。婚后,他们的儿媳要求再加一个名字。如何分割离婚房地产?

2024-01-05 09: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加配偶名字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该房产,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实在子女婚后加名字的且没有其它约定,那么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他们是有权利分割的,如果您想只增给子女一方,您可以通过约定明确只赠与子女一方,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要求子女的配偶签字确认,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买的,在以下这种情况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再赠与夫妻两人的,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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