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邻问题补充问题: 我家房子没路走,地势低。就跟邻居换了块小地,邻居换完地就建起来。当时说不能放窗和门的,可是他还是照放,我家就无法把地势升高。我该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
2024-01-05 0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尽量协调解决。如果确实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不得影响通行。相邻权纠纷,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邻居建房损害影响自身房屋,可以与邻居协商处理解决,或者由上级有关部门如村委或居委领导进行调解,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不能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报警处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 第一步,找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第二步,找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局、质监局等)投诉和反映;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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