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离职3年后还能要求缴纳社保吗?

2024-01-05 09: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自员工离职之日起2年内可追缴。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持续行为超过2年的,要从违法之日起补缴;社保部门追诉时,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2年的,属于已超过时效。出于维护职工权利,对于超过时效的情形,劳动者如果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公司依然需要补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员工离职当月,若是在月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若是在月中或者月初的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若员工离职时尚未到社保扣缴日,可停交员工的社保,不需缴纳;若员工离职日在社保扣缴日之后,应当扣缴当月社保之后再停交员工的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