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低保人名下有房产,如果现在把房产过户,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吗?

2024-01-05 10: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户名下允许有房。低保户可以有一套房屋。但只要低保户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该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低保户名下允许有房。低保户可以有一套房屋。但只要低保户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该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低保户的子女名下可以有房子,但是享受低保的家庭在低保期间除因拆迁外购买商品房的,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户子女可以买房,买房后取消低保资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