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5年后,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可以吗?

2024-01-05 10: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员工离职5年后是不可以进行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的,如果员工离职期限未超一年,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当员工在交纳五险一金的单位离职后,切记一年内才可以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如超过一年期限则无权要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法律分析: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起才停止缴费。并且,该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能由个人来承担。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需要补缴的费用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