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级市场的收银员,干了十天不想干,工资他说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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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故意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且支付赔偿金;可以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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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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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
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就算是干一天也要给工资。所以你去直接要就行了。但如果是在以前的话,一般都是干到一个星期才给工资。但现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就算干一天也要给工资。所以你就直接去要就行,他要不给你就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他一定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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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