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毕业之后学校没给档案

2024-01-05 1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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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毕业档案派遣就是找到工作后,准备把档案派遣到哪。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向学习提出申请,将自己的档案继续寄存在学校两年,两年内可以随时用调档函提走,但是两年之后,如果无人问津,那么学校将会把该学生档案打回生源处。
    延长毕业学年的同学可以将自己的档案存放在学校的档案室中,等到完成学业之后,在按照相关规定将档案邮寄出去。有的同学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学校会按照默认的方法,将该学生的档案打回原籍,该学生需要用报到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手续办理。
    有的同学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学校会按照默认的方法,将该学生的档案打回原籍,该学生需要用报到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 【法律分析】:确认了自己的档案确实是丢失了之后,就要马上去准备材料补办,先要了解补办流程及资料之后到学校补办,如果是本科毕业生只需要到本科院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如果是研究生那么本科学校与研究生就读学校都需要去办理,时间耗费更加长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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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回毕业学校去查询档案资料并补办。需要联系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学生档案的老师,寻求帮助查询是否有记录,确认好档案是在学校中,还是已被学校退回原籍,这样也能有据可查。
    如果是在个人手中导致丢失的,可以联系档案管理老师的上级协商,再补办一份档案。补办好相应的材料后,到当地人事局、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然后带着证明文件以及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档案馆审核重新密封,再加盖上学校的公章。
    并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中或已被放回原处:学校。如果丢失在个人手中,您可以联系学籍档案管理老师的上级进行咨询并制作新学籍档案。到原毕业学校补三表(毕业生鉴定表、学籍成绩表、实习鉴定表)即可。
    最好找到你中专阶段的班主任,如果中间换了班主任,以你离校时的班主任为准,如果班主任调离学校,可以找学生科或学工处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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